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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开发优惠(软件开发优惠政策 税收)

2024-10-11

软件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1、软件开发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增值税方面,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企业所得税方面,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可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适用15%的优惠税率。

2、软件开发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首先,软件产品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企业所得税方面,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软件开发行业有以下一些税收优惠政策:首先,软件企业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新创办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在营业税方面,对于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符合技术转让与技术开发税收优惠条件的企业可免征营业税。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个人获得的“北京市软件企业高级人才专项奖励基金”奖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