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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作废(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

2024-06-14

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的取消认证

最新消息,国务院取消工信部发放系统集成资质,把权利下放到系统集成协会了以后参加协会培训取得培训证就可以注册项目经理了但。培训证有效期三年,三年内还是要通过软考。

年2月15日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取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

取消系统集成资质是国务院取消了,但是会下放到别的部门或者第三方监管,只是为了让更简单化。其实很多资质国务院已经不再对其进行认定和审批了,而是下放给下一个或者低一级的部门认定审批,国务院现在就只是监管了而已。

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和通信建设监理企业甲级资质 由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负责实施。有人估计 系统集成认证资质 也是下放到行业。至于学习“考证本来就是一个学习和提升的过程”。

系统集成资质取消了,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工信部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行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的通知》,通知表明,中电联决定停止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认定等相关工作。1999年11月12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国务院已经取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审批了,

1、工信部称,取消信息系统集成认定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并降低准入门槛,增加市场获利,企业水平、能力及信誉将主要由市场评判。

2、取消系统集成资质是国务院取消了,但是会下放到别的部门或者第三方监管,只是为了让更简单化。其实很多资质国务院已经不再对其进行认定和审批了,而是下放给下一个或者低一级的部门认定审批,国务院现在就只是监管了而已。

3、最新消息,国务院取消工信部发放系统集成资质,把权利下放到系统集成协会了以后参加协会培训取得培训证就可以注册项目经理了但。培训证有效期三年,三年内还是要通过软考。

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资质是不是停办了?

1、取消系统集成资质是国务院取消了,但是会下放到别的部门或者第三方监管,只是为了让更简单化。其实很多资质国务院已经不再对其进行认定和审批了,而是下放给下一个或者低一级的部门认定审批,国务院现在就只是监管了而已。

2、年5月15日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2013年7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取消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4项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 》 (工信部通函〔2013〕314号)将资质评定工作下放至中国通信企业协会。

3、是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停办了,是政策下放到各地的行业协会处理。

4、工信部停止集成企业和人员资质认定行政审批,转由电子联合会负责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自2014年2月15日起,停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和人员资质认定行政审批,相关资质认定工作由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电子联合会)负责实施(电子联合会已于6月28日成立)。

5、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和通信建设监理企业甲级资质 由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负责实施。有人估计 系统集成认证资质 也是下放到行业。至于学习“考证本来就是一个学习和提升的过程”。

6、促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能力和水平的不断提高,确保各应用领域计算机系统工程质量,信息产业部从1999年开始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制度,制定并发布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关于资质评定条件,宜参考《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年修定版)为准。

系统集成资质的取消认证

1、最新消息,国务院取消工信部发放系统集成资质,把权利下放到系统集成协会了以后参加协会培训取得培训证就可以注册项目经理了但。培训证有效期三年,三年内还是要通过软考。

2、年2月15日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取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

3、年5月15日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2013年7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取消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4项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 》 (工信部通函〔2013〕314号)将资质评定工作下放至中国通信企业协会。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管理办法

1、第一条 为了促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发展,规范行业管理,提高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水平和项目建设质量,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企、事业单位的系统集成项目经理的资质管理。

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3、信息产业部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管理工作,包括指定和管理资质认证机构、发布管理办法和标准、审批和发布资质认证结果。 第七条 信息产业部设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管理委员会(简称资质认证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协调、管理资质认证工作。

4、涉密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涉密系统)的保密管理 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办法。

5、并将自查结果报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备案;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对获证单位每两年进行一次年检,每四年进行一次换证检查和必要非例行监督检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规【1999】1047号文)暂时适用于中国注册企业。通过以上规定可知,选项C说法是错误,符合题干要求,因此应选C。

6、【答案】:C 依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规[1999]1047号文)之规定:第六条信息产业部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管理工作,包括指定和管理资质认证机构、发布管理办法和标准、审批和发布资质认证结果。